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现场核查的通知

发稿:吴昊 审核: 周基燕 发布日期:2026-07-1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2026届毕业生就业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6〕179号)精神,抓实做细我校2026届毕业生就业数据自查工作,确保毕业去向信息真实准确、就业材料完整规范,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现场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至7月17日(星期五),详细日程安排见附表。

二、核查对象

2026届全体毕业生就业台账数据与相关就业佐证材料。

三、核查内容

(一)就业材料审核情况。重点核查是否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4〕11号)规定的毕业去向分类、界定和审核依据严格审核材料,是否存在把关不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情况。

(二)毕业生去向确认情况。重点核查毕业生去向确认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对去向信息有误的毕业生数据及时更新,是否及时核实处理“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的去向信息。

(三)各类预警提示数据、审核不通过数据核实处理情况。重点核查疑似虚假就业、同一联系电话涉及多个用人单位签约、灵活就业率过高、自由职业率和自主创业率过高、其他录用形式占比过高、小企业和个体户扎堆就业以及单位核验异常等审核不通过数据的核实处理情况。

(四)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重点核查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困难群体台账建立、一对一帮扶举措落实情况,困难毕业生就业去向是否全部跟踪到位、动态更新,有无漏帮扶、台账空转、帮扶成效不实等问题。

(五)其他就业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重点核查毕业生简历完善维护比例、访企拓岗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核查方式

本次核查采取现场查阅资料、比对系统数据、随机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招生就业处将组织核查工作组,逐一走访各二级学院,对照就业系统数据核验相关佐证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就业数据核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提前准备2台可正常联网的电脑、固定电话,对照核查内容提前备齐毕业生就业佐证材料,材料按专业分类整理,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等相关资料单独规范归档,确保材料完整、规范。

(二)数据真实,杜绝弄虚作假。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就业数据统计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招生就业处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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