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校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稿:周基燕 审核: 发布日期:2025-03-05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2025届毕业生:

  为做好我校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多渠道促进和帮助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根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5届毕业生校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我校2025届毕业生中特困生(含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残疾的高校毕业生、孤儿)。我校专科、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补贴标准。学校按75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三)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202535-320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

(二)初审公示。3月中下旬,由各二级学院初审,32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招生就业处,学校进行再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校就业信息网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上报审核。3月下旬,招生就业处报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会同财务处进行审核确定。

(四)拨付资金。5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三、材料要求

1.申请人需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申请表上贴1寸照片。申请表内容需如实填写,其中银行卡为申请人本人在芜湖徽商银行开户卡号

2.申请人需结合自身类别情况提供困难证明材料,如下:

类别1 贫困残疾人家庭(只针对同一户籍内的父母及兄弟姐妹残疾)

①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②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中一人残疾人证件

③县区级政府及其以上所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建档立卡手册复印件或系统截图/低保相关证明材料

户口簿复印件(残疾人及申请人户口复印件,须在一个户口簿上)

类别2 残疾学生

①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②学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或者县区级政府或残联出具的证明

类别3 孤儿

①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②学生本人孤儿证复印件或者县区级政府及其以上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

注:符合以上几种情况其中之一即可,《高校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不作为贫困材料的附件。

3.二级学院需填写《XX学院2025届毕业生校级求职创业补贴统计一览表》 (见附件2)。此表电子档及纸质材料均需报送,且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做好发放工作,确保序时进度。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开展宣传,向毕业生宣传求职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及意义,宣传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积极申请,让其充分感受到党和学校的关心帮助。

(三)严格纪律规定。各二级学院根据报送要求严格审查,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

五、报送方式

(一)报送要求: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

(二)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及申请人相关困难类别证明材料、《XX学院2025届毕业生校级求职创业补贴统计表》(附件2)。

2.电子版材料 《XX学院2025届毕业生校级求职创业补贴统计表》(附件2)。

(三)报送地点:南校区行政楼519

(四)报送时间:325日前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钱琴琴

附件: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XX学院2025届毕业生校级求职创业补贴统计表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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