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第五轮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稿:章莉娟 审核:
周基燕
发布日期:2024-07-22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结合我校就业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实际情况,现定于7月22日-30日开展2024届毕业生第五轮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各学院重点自查落实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及时监测就业进展、核实去向登记数据和就业材料等情况。
(一)是否规范开展就业去向登记和去向监测工作,是否按照新的毕业去向分类、界定和审核依据严格审核材料,是否存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情况。
(二)毕业生去向确认情况、去向信息有误毕业生更新去向情况,对确认时反馈“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的去向信息核实处理情况。
(三)疑似虚假就业数据的核实处理情况,疑似小企业扎堆就业,单位核验存在问题等异常数据的核实处理情况。
(四)反映的举报问题线索的核实处理情况。
(五)是否存在违反“四不准”“三不得”规定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查。时间:7月22日-7月26日
各学院要针对核查内容逐条核查,特别是小企业扎堆就业、灵活就业等数据。
(二)就业工作部门核查。时间:7月27日-7月30日
就业工作部门将跟踪指导学院自查、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并组织专人对各学院就业数据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扛起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严格遵守教育部“四不准”和“三不得”要求,守住就业数据真实底线。
(二)健全机制
各学院要准确把握就业统计指标内涵,建立健全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线上与线下核查、常态核查与集中核查相结合的就业统计核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压实责任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就业统计工作规定,压紧压实就业统计核查工作责任,规范开展就业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对违反就业统计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四、报送方式
各学院于7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文津校区正德楼517室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张磊 电话:0553-5775888。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