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人事代理办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稿:章莉娟 审核:王英 发布日期:2015-06-15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2015届毕业生:
顷接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知,2015年人事代理办理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化,往年接受我院毕业生于毕业派遣当日进行人事代理办理的方案今年将不再采纳,今年凡报到地址非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一律需要经过正常改派流程方可挂靠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因此,需要办理芜湖市人事代理的2015届毕业生需要在派遣前办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2015届毕业生于6月22日前至各二级学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提交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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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不得迟于6月22日将需办理人事代理的学生协议书交至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到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协议书鉴证。
(注意:二级学院毕业生派遣数据库维护老师请及时将办理学生档案接收地更新为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各申请学生需要完成以下事项:
1、毕业生本人登陆芜湖人才网(www.whrs.gov.cn)—— 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 注册、填写个人信息。
2、协议鉴证后,在芜湖人才网------毕业生人事代理远程申报栏目进行远程登记。
3、毕业生毕业两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代理、落户等手续。
相关材料包括: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原、身份证复印件2份(需A4正反面复印)、一寸照片1张,复印件均需A4大小。
三、其他
1、毕业前未及时申请、《报到证》派往外地的毕业生,需办理改派手续,改派到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才能受理。
2、档案、户口办理情况请登陆芜湖人才网“自助查询”。工作单位、工作地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修改个人信息。
3、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满一年后,须在芜湖人才网下载《转正定级审批表》经工作单位考核,附上劳动合同原件办理转正定级并存档;
4、工程类相关专业毕业生,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助理工程师;硕士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申请认定工程师。
5、自2015年1月1日起,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询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四、联系方式
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0553—5775888
地址: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行政楼(L楼)519室
五、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3--3991201/3991208
地址:城东政务新区市民服务中心(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1-2层)对外服务,第1层为市人力资源市场,第2层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乘车路线:可乘坐4路、7路、15路、27路、42路、45路、49路、游1路公交车到“政务中心或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
附件:1.办理人事代理申请表
2.二级学院办理人事代理名单
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5年6月13日